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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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 ,
三 、经开区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
二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
